主頁 > 簡介 > 最新動態 > 2022 年 11 月 3 日

本行獲委任為代表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委員會(「基金委員會」)及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基金」)申請人之律師行名冊成員之一,申請針對僱主之清盤或破產程序的事宜。

 

基金委員會是根據香港法例第380章《破產欠薪保障條例》(「條例」)設立的法定組織,以管理基金及執行條例下的職責及權力。在僱主無力清償債務而關閉業務的情況下,基金作為安全網,向僱員以特惠款項形式提供適時財政濟助。在2022年度施政報告中,行政長官推動改善基金程序,包括由基金提供法律服務,協助僱員向無力償債的僱主提出清盤或破產呈請,加快向受影響僱員發放特惠款項,以改善勞工權益。

 

本行的訴訟部門在清盤及破產程序以及僱傭爭議皆擁有豐富經驗,而是次項目由本行合夥人梁秉釗律師領導。本行誠意為社會貢獻專業法律知識,共同維護僱傭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