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 簡介 > 最新動態 > 2011 年 8 月 30 日

2011年8月22 – 23日,薛建平律師出任檢控員,代表香港律師會進行為期兩日的紀律聆訊。聆訊有關《香港事務律師專業操守指引》第6.04條中,事務律師須及時回復律師會的查詢的責任。薛律師在論據中援引了「既判原則」及「不自證己罪特權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