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 簡介 > 最新動態 > 2012 年 12 月 7 日

我行繼去年就FACV 4/2011一案在終審法院獲判勝訴後,日前再於另一項相關上訴中(案件編號:CACV 255/2009),就內幕交易審裁處的裁決,成功證明我行客戶清白。上訴法庭在2012年12月6日批准上訴,並隨即以內幕交易審裁處犯上法律錯誤為由,撤銷審裁處就內幕交易的所有裁斷,並廢除其對我行客戶作出的所有命令。上訴法庭廢除的命令包括規定我行客戶交出在據稱的內幕交易中所獲的實際及名義盈利,涉及總金額為港幣69,857,378元。上訴法庭同時頒令,本上訴的第二答辯人財政司司長須支付我行客戶在本上訴中的訟費,以及內幕交易審裁處進行研訊招致的開支。

本訴訟自2005年開始,歷時7年,其間一直由我行合夥人譚偉才律師處理,律師何翹楚先生自2006年起參與本案,見習律師彭雪穎小姐亦於最近加入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