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頁 > 簡介 > 最新動態 > 2013 年 3 月 26 日
我行成功反對一項就上訴法庭維持一個專業紀律審裁組命令的判決而擬向終審法院上訴所提出的上訴許可申請。上訴法庭裁定,申請人提出的三個主要上訴理由,即「免導致自己入罪特權」、「既判案件原則」及「程序公義」,全部欠缺充份理據,因而拒絕向申請人授予上訴許可。
本案件由我行合夥人譚偉才律師處理,並由見習律師毛倩倩小姐協助。(案件編號:CACV 60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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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dgment (22 March 2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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