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欣然宣布,見習律師莊詠生小姐已於 2015 年10月10 日獲高等法院認許為律師。本行合夥人譚偉才律師是莊小姐的導師,而黃琦雅高級律師則於當日提出認許莊小姐為律師的動議。
莊小姐將繼續在本行任職律師,並主要負責企業商務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