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頁 > 簡介 > 最新動態 > 2018 年 2 月 15 日
於一宗醫務委員會紀律研訊中,本行為一名醫生成功抗辯,兩項專業失德控罪最終被裁定不成立。
該醫生被指未有適當地向投訴人解釋一盒乳霜的性質,及在該盒乳霜上提供適當標籤。此乃香港首次有醫生因處方非藥物(就本案而言為該盒乳霜)而被指控專業失德。本行就醫務委員會《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是否適用於非藥物,提出深入的法律爭議觀點,藉此挑戰該等史無前例的控罪。另外,該醫生抗辯指該盒乳霜並非由他處方予投訴人,令本案涉及互相抵觸的事實爭議,在醫務委員會紀律研訊中亦屬罕見。醫務委員會接納辯方的陳詞,即醫務委員會《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第9段並不適用於非藥物,而律政人員亦未能證明涉案該盒乳霜事實上是由該醫生處方,因此裁定針對該醫生的兩項控罪不成立。
本案所有控罪被裁定不成立,實為驕人成果,尤其是考慮到醫務委員會紀律程序的定罪率極高(2005年至2015年平均定罪率為93%)。本案由訴訟部合夥人梁秉釗律師處理,並由訴訟部律師廖柏匡律師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