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頁 > 簡介 > 最新動態 > 2020 年 4 月 14 日
儘管香港司法機構持續宣佈因應新冠病毒爆發而對法庭程序作出一般延期安排,本行訴訟部仍成功協助一間於香港註冊的公司客戶(下稱「該公司」)取得香港高等法院的命令,以委任該公司的臨時清盤人。
該公司是一個從事成衣及時裝貿易業務的國際集團之核心部分。該公司原已面臨財政困難(包括合共約3億港元的債務),加上新冠病毒爆發導致歐洲地區零售分支癱瘓並須強制關閉超過200間零售店,導致該公司須作出清盤呈請,並決定委任臨時清盤人,務求保全受影響的公司資產(包括總值約7,000萬歐元的存貨)。
本行團隊(由訴訟部合夥人梁秉釗律師主理,並由廖柏匡律師、羅麗萍律師以及見習律師許泳琳小姐提供協助)收到該公司的指示,按緊急基準處理該呈請及申請事宜。本行團隊迅速與本港大律師及德國的律師合作,並與其中一間四大會計師事務所聯繫,在不到一個星期的時間內準備該緊急申請。儘管司法機構目前僅提供有限度運作,法院接受本案件的緊急情況並就該公司的申請開庭進行緊急聆訊,而該公司成功取得作出該公司清盤呈請的特別許可及委任臨時清盤人的命令。
本行訴訟部有豐富經驗協助需要關於重組及破產意見的個人及公司客戶,特別是在經濟動盪之時。尤其是,我們已與知名的會計及諮詢事務所、頂級破產專家等建立緊密連繫,旨在為本行客戶提供及時及專業的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