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 簡介 > 最新動態 > 2021 年 4 月 20 日

本行代表803基金有限公司,就教育局拒絕公開已被裁定專業操守失當的教師姓名、涉事學校名稱以及調查結果等資料,申請司法覆核。於2021年4月20日,本行出席高等法院的聆訊,反對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下稱「教協」)提出以利害關係方身份參與法律程序的介入申請。經考慮教協提交的證據及各方陳詞後,法庭同意本行客戶的反對意見,以教協未能就法律、事實或判決的後果提供額外的實質協助為由,拒絕了教協的申請,並判本行客戶勝訴及教協須支付本行客戶訟費。本行訴訟部合夥人陳維良律師主責此案,並由蘇子傑律師提供協助。


文件下載

周家明法官於2021年4月20日的判詞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