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获委任作为代表破产欠薪保障基金委员会之律师行名册成员
法律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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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3, 2022
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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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获委任为代表破产欠薪保障基金委员会(「基金委员会」)及破产欠薪保障基金(「基金」)申请人之律师行名册成员之一,申请针对雇主之清盘或破产程序的事宜。
基金委员会是根据香港法例第380章《破产欠薪保障条例》(「条例」)设立的法定组织,以管理基金及执行条例下的职责及权力。在雇主无力清偿债务而关闭业务的情况下,基金作为安全网,向雇员以特惠款项形式提供适时财政济助。在2022年度施政报告中,行政长官推动改善基金程序,包括由基金提供法律服务,协助雇员向无力偿债的雇主提出清盘或破产呈请,加快向受影响雇员发放特惠款项,以改善劳工权益。
本行的诉讼部门在清盘及破产程序以及雇佣争议皆拥有丰富经验,而是次项目由本行合伙人梁秉钊律师领导。本行诚意为社会贡献专业法律知识,共同维护雇佣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