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在HCA 672/2020一案中代表新鸿基中心的注册拥有人并成功向高等法院 (HCA672/2020) 取得禁制令 (及获判讼费),防止被告人于新鸿基中心继续作出妨扰及侵入的行为。
团队由合伙人陈维良律师领导,并由颜莉棋律师、见习律师黄颖琛小姐及其他专业人员(包括本行翻译员梁安淇小姐)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