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持续不懈地优化我行在选举法服务方面的专长,并于2012年10月9日代表其中一位客户,成功获得高等法院欧阳桂如法官批准修改选举申报表(案件编号为HCMP1112/2012)。我行的选举法团队包括两名合伙人谭伟才律师及梁秉钊律师,以及两名见习律师黄隽轩及邓晞文。
HCMP 1112 of 2012 Judg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