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客户处理跨国航运股东纠纷

法律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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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30, 2020

在一宗于枢密院司法委员会审理的终审案件中,本行为一名客户、英国御用大律师及事务律师、英属处女群岛律师以及香港大律师提供支持及协助;本行客户先前成功在英属处女群岛上诉庭推翻及撤销英属处女群岛原讼商事庭就一间英属处女群岛公司的清盘及委任清盘人而作出的判决及命令,而本终审案件源自对方就上诉庭的判决作出上诉。案件涉及股东之间(其亦在全球各地(包括香港)展开多宗其他诉讼案件)对于庞大规模航运业务的纠纷。


是次上诉涉及对有关公正公平清盘的法律及其应用原则及多方面的事实(包括僵局的界定与性质、指称的准合伙关系、形成僵局之相关责任、开展清盘程序后行为之相关性、替代补救措施等等)的深度审视与辩论。


本案的本行法律团队由本行诉讼部合伙人梁秉钊律师领导(其特意就本案前往英属处女群岛及伦敦),并由本行的诉讼部律师何翘楚律师、黄楚盈律师、廖柏匡律师及罗丽萍律师提供协助,与位于香港、英属处女群岛、英国的法律团队协力合作,务求为本行客户争取最大利益。


尽管本行的执业范围只涵盖香港法律,本行的诉讼部已与英国及其他离岸司法管辖区(包括英属处女群岛、开曼群岛、百慕大等等)的律师及大律师建立紧密的专业网络,而且在涉及该等离岸司法管辖区注册成立公司的股东纠纷、董事会纠纷、清盘法律程序、清盘过程及其他纠纷方面,具备为客户提供全方位支持的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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