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一宗医务委员会纪律研讯中为一名医生成功抗辩
法律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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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15, 2018
于一宗医务委员会纪律研讯中,本行为一名医生成功抗辩,两项专业失德控罪最终被裁定不成立。
该医生被指未有适当地向投诉人解释一盒乳霜的性质,及在该盒乳霜上提供适当标签。此乃香港首次有医生因处方非药物(就本案而言为该盒乳霜)而被指控专业失德。本行就医务委员会《香港注册医生专业守则》是否适用于非药物,提出深入的法律争议观点,藉此挑战该等史无前例的控罪。另外,该医生抗辩指该盒乳霜并非由他处方予投诉人,令本案涉及互相抵触的事实争议,在医务委员会纪律研讯中亦属罕见。医务委员会接纳辩方的陈词,即医务委员会《香港注册医生专业守则》第9段并不适用于非药物,而律政人员亦未能证明涉案该盒乳霜事实上是由该医生处方,因此裁定针对该医生的两项控罪不成立。
本案所有控罪被裁定不成立,实为骄人成果,尤其是考虑到医务委员会纪律程序的定罪率极高(2005年至2015年平均定罪率为93%)。本案由诉讼部合伙人梁秉钊律师处理,并由诉讼部律师廖柏匡律师协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