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会侵权零容忍:香港知识产权执法全解析
香港凭借举办国际展览的卓越声誉,吸引了众多知名展商及数百万旨在展会期间达成交易的访客。此类展会不仅是展商展示产品的重要平台,往往还涉及商标、版权、外观设计及专利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的开发与运用。然而,此类活动也可能成为侵权者展示侵权产品的场所。鉴于展会通常仅持续数日,知识产权权利人迅速采取行动至关重要。本文将探讨权利人在短暂的展会期间可采取的各项执法措施,以妥善维护其知识产权,同时寻求进一步开发知识产权的机遇。
一般而言,在香港展会中可采取三种本地知识产权执法措施,即:(a) 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临时禁制令(「法院禁令」);(b) 向香港海关提出投诉(「海关行动」);及 (c) 向展会主办方设立的知识产权投诉办公室提出投诉(「主办方行动」)。
法院禁令
采取执法行动的主体:
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单方面向法院提出申请,寻求颁发临时禁制令,并指定返庭日期,要求双方当事人出庭。在法院授予临时禁令后,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将加盖法院印章的禁令副本送达被指控的侵权方。
被采取执法行动的主体:
展示任何侵权产品(包括图片)的侵权展商,以及其他相关方,如供货商(若身份可确认)。
是否会针对展会主办方采取执法行动?
就商标而言,根据《商标条例》(第559章)第18条,有可能对主办方采取行动。就版权而言,根据《版权条例》(第528章)第31条,亦有可能对主办方采取行动。
可执行的知识产权类型:
所有类型的知识产权。
所需文件及数据详情:
提交诉状及一份全面坦诚披露的宣誓书/非宗教式誓词,以证明:(a) 案件实质存在需要审理的严肃争议;(b) 权衡便利性有利于颁发禁令;(c) 提供(如适用)损害赔偿交叉担保。上述宣誓书/非宗教式誓词中必须包含知识产权权属证明及展商侵权活动的证明文件。
所需官方费用(除支付给委托律师/大律师的法律费用外):
需缴付。就单方面申请临时禁制令及获取已颁发禁令的加盖印章副本,均需缴纳官方费用。
一般程序:
在办公时间内,权利人需向法院提交紧急单方面申请及所需文件,以获取实时的聆讯日期,从而颁发临时禁制令,并确定双方后续的返庭日期。在法院办公时间以外,亦可致电值班法官处理紧急单方面申请,以颁发临时禁制令并确定双方立即返庭的聆讯日期。临时禁制令颁发后,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将其送达侵权方,要求其停止展示侵权产品。若侵权方不遵守,可对其提起藐视法庭诉讼。然而,若侵权方有合理抗辩理由,则应在指定的返庭日期出庭,以寻求进一步指示。
由谁裁定展会中是否存在知识产权侵权的*表面*证据?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知识产权案件主审法官或其他值班法官
采取行动的时间框架:
若所有文件准备齐全,临时禁制令可在半日内获得颁发。
展会期间采取的行动:
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将加盖印章的禁令副本送达侵权展商及展会主办方。
展会后可采取的行动:
知识产权权利人可在法院继续推进相同诉讼,以寻求损害赔偿等救济。
优点:
这是在展会现场制止或震慑侵权活动的有效措施。若当事人在展会后继续在法院推进相同诉讼,可能获得损害赔偿。
局限性:
涉及较为复杂的法院程序,需委托律师及大律师,法律费用及代垫费用相当高昂。
香港海关行动
采取执法行动的主体:
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向香港海关提交投诉。海关受理投诉后,将在展会现场对侵权产品进行扣押,并对侵权展商提起检控。
被采取执法行动的主体:
展示任何侵权产品(包括图片)的侵权展商,以及其他相关方,如供货商(若身份可确认)。
是否会针对展会主办方采取执法行动?
就商标而言,根据《商品说明条例》(第362章)第9条,可能无法对主办方采取行动。就版权而言,根据《版权条例》(第528章)第118条,可能无法对主办方采取行动。
可执行的知识产权类型:
商标、版权。
向香港海关办理备案所需文件及数据详情:
所需文件及数据通常包括:(a) 正本授权书、知识产权证书副本或最新的香港商标记录;(b) 根据《版权条例》第121条作出的法定声明;(c) 正品样本及相应的涉侵权产品样本;(d) 涉侵权产品样本的发票副本(如有);(e) 商标权人委任鉴定人(注:受委任的鉴定人需参与后续的扣押鉴定工作,并承诺在香港法院作供及作证;鉴定人如凭借其知识、经验及/或接触权利人记录的能力能够辨别假冒品,即被视为具备资格);及 (f) 初步检验记录。
所需官方费用(除法律费用外):
无需缴付。
一般程序:
建议将上述用于提前投诉(不一定与即将展出的侵权产品相关)的文件提交至香港海关。海关将邀请知识产权权利人的鉴定人进行能力测试。海关对提交的文件及鉴定人能力表示满意后,备案即告完成。实际操作中,海外知识产权权利人安排其鉴定人来港协助调查及检控并非易事。当涉侵权产品在展会上展出时,知识产权权利人可立即向香港海关举报,以便海关采取进一步行动。
由谁裁定是否存在知识产权侵权的*表面*证据?
香港海关负责人员。
采取行动的时间框架:
备案过程较为缓慢(尤其是鉴定人通过能力测试的环节)。一旦备案完成,在接到投诉后,对展会上展出的侵权产品进行搜查和扣押的流程即可迅速执行。
展会期间采取的行动:
香港海关人员将在展会上搜查并扣押侵权产品,以作进一步调查或检控。
展会后可采取的行动:
香港海关可对侵权展商提起检控。侵权展商可能面临罚款等刑罚。然而,知识产权权利人不会获得损害赔偿。在侵权展商被定罪后,知识产权权利人可请求香港海关提供相关文件及数据,以便对侵权展商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寻求损害赔偿等救济。
优点:
在完成向香港海关备案后,这是在展会上制止或震慑侵权活动的有效措施。香港海关可处以罚款、监禁等刑事制裁。
局限性:
完成备案相当耗时,尤其是委任鉴定人并通过能力测试的环节。此外,检控的举证标准较高(须达至毫无合理疑点),且知识产权权利人无法获得损害赔偿。
主办方行动
采取执法行动的主体:
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向主办方知识产权投诉办公室提出投诉。投诉获受理后,主办方将向侵权展商发出「下架通知」,要求其移除侵权产品,并根据其与侵权展商签订的参展协议,对侵权产品进行扣押及/或对侵权展商采取其他制裁措施。
被采取执法行动的主体:
侵权展商。
是否会针对展会主办方采取执法行动?
不会。
知识产权类型:
商标、版权、注册外观设计,以及获授的专利(包括短期专利及标准专利),具体取决于主办方与侵权展商签订的参展协议。
所需文件及数据详情:
所需文件及数据通常包括:(a) 正本授权书;(b) 知识产权证书副本或最新的香港商标记录(注:投诉办公室将进行最新的知识产权在线核查);(c) 根据《版权条例》第121条作出的法定声明;及 (d) 所展示侵权产品的详情,如展位号、照片或样本。
所需官方费用(除法律费用外):
完全由展会主办方酌情决定。建议知识产权权利人查阅展会官方网站,了解有关现场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及程序的详情。
一般程序:
在展会上发现侵权产品后,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向主办方知识产权投诉办公室提交所需文件。完成形式审查(包括进行最新的知识产权检索)后,主办方投诉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将前往展示侵权产品的展位进行取证,例如拍照、收集宣传材料。随后,工作人员将撰写报告供高级主管审阅,由高级主管决定是否发出「下架通知」。下架通知发出后,工作人员将通知送达侵权展商,要求其移除侵权产品。若侵权展商拒绝移除侵权产品,主办方投诉办公室可根据参展协议采取制裁措施,包括拒绝侵权方未来参加同一展会。但是,若侵权方能提出有效抗辩(例如,其已获得知识产权使用许可,或已取得相关知识产权,如基于海外实用新型专利获授的短期专利),主办方投诉办公室将不再采取进一步行动,而由双方通过其他方式解决争议。
由谁裁定是否存在知识产权侵权的*表面*证据?
展会主办方知识产权投诉办公室的高级主管,该等人员可能是主办方的内部法律顾问,或是受聘的外部香港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
采取行动的时间框架:
若认定存在侵权的表面证据,可在半天至一天内采取行动。
展会期间采取的行动:
主办方投诉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将要求移除侵权物品。
展会后可采取的行动:
知识产权权利人可向法院提起新的诉讼,以解决争议,并向侵权展商主张救济及损害赔偿。
优点:
程序简单快捷,可在展会上制止或震慑侵权活动,即便非专业人士亦可在不委任法律代表的情况下提出投诉。
局限性:
展会上移除侵权物品的制裁措施可能较为温和,且权利人无法获得损害赔偿。
结论
在审视展会短期间执行知识产权的三种途径后,强烈建议知识产权权利人根据自身预算与资源制定应对侵权问题的策略。采取执法行动前的现场调查至关重要,特别是查阅并收集展示侵权产品的宣传册、拍摄展出的侵权物品照片、获取侵权方联络方式以及询问侵权产品来源。一旦发现侵权行为,应尽快采取现场执法行动,以制止或震慑侵权方与潜在买家之间的任何交易或往来。同时建议采取展后执法行动,防止侵权方日后继续侵犯参展商的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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