濒临资不抵债边缘的仲裁(《亚洲争议解决评论》)

法律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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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10,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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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见习律师许译之的文章《濒临资不抵债边缘的仲裁:Guy Lam、Sian与Hyalroute案后香港的离岸策略》已发表于《亚洲争议解决评论》2026年1月刊。

 本文重点关注以英属维尔京群岛或开曼群岛为直接控股公司注册地的架构,强调各司法管辖区对资不抵债和清盘的处理取向之差异已不仅仅是理论问题,而是执行仲裁条款策略的核心所在。文章聚焦于过去两年间,香港、英属维尔京群岛及开曼群岛法院在债权人申请清盘债务公司时,对仲裁条款所采取的不同处理方式。

 如许译之在文中清晰对比指出,在香港,仲裁条款仍是抵御清盘呈请的有力盾牌;而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和开曼群岛,仲裁条款提供的保护则较弱。这种不对称性促使债权人倾向于在公司注册成立地选择展开诉讼程序。当前,香港法院与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法院在协调仲裁协议与清盘救济方面,似乎正朝着不同的方向发展。关键启示并非简单地认为香港法院「支持仲裁」而离岸法院「倾向清盘程序」,而是仲裁条款如今已成为一种不对称的工具,可能改变谈判优势的天平。

 薛冯邝岑律师行处理各类争议解决案件,并就仲裁条款的起草与应用提供法律意见。同时,本行在破产/清盘相关法律服务方面亦实务扎实,长期为众多跨国企业及上市公司提供支持,对其在不同商业周期中运用离岸公司架构的各类情况积累了深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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