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申請延長針對本行客戶提出選舉呈請的期限進行抗辯
法律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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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ober 5, 2012
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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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行代表客戶(第一答辯人)在一宗呈請人為現任立法會議員的訴訟中(案件編號為HCAL85/2012),就其申請延長針對我行客戶提出選舉呈請的期限,進行抗辯。林文瀚法官於2012年10月5日宣告判決,裁定由於呈請人所作陳述中,僅餘一項未遭剔除或放棄,呈請人提出的論點並沒有合理的勝訴機會,且呈請人亦沒有有力的論點支持其延長期限的申請。為維護司法公正起見,林法官決定駁回呈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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