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在诽谤诉讼中代表梁振英先生
法律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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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13, 2023
本行代表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先生,于高院民事诉讼2018年第1993号一案中起诉钟剑华先生诽谤(下称「第一被告人」) (下称「该诉讼」)。
经磋商后,本行客户接受第一被告人的提议就该诉讼达成和解协议。第一被告人同意向本行客户支付一笔共港币十万元的和解金及于自己的社交媒体平台刊登澄清启事。前述的澄清启事已由第一被告人于2023年3月5日刊登,并可于以下下载。在本行客户及第一被告人的同意下,针对第一被告人的该诉讼已于2023年3月8日中止。
本行的高级合伙人薛建平律师及诉讼部合伙人陈维良律师主责此案,并由苏子杰律师提供协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