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年12月2日,由陝西省漢中市政府及多間企業組成的逾20人代表團到訪我行,並獲我行合夥人,我行西安代表處首席代表陳維良律師熱情接待。雙方藉此機會就代表團感興趣的多個範疇交換意見,包括在香港上市、商標註冊及商業事務等。
我行資深合夥人鄺志強律師在2011年10月26日至28日出席在菲律賓馬卡提市舉行的海牙國際私法會議第四屆亞太區會議。
該國際私法會議為期三天,由菲律賓外交部、菲律賓司法學院、菲律賓大學法律中心及海牙國際私法會議常設辦事處共同舉辦。
海牙公約涵蓋多個範疇,是次會議把其中11條公約分成兩組討論:–
(一) 司法合作和訴訟,包括:
(i) 送達及證據公約;
(ii) 免驗證公約;
(iii) 法院選擇協議公約;
(iv) 公平審訊公約。
(二) 家庭法,包括:
(i) 跨國收養方面保護兒童及合作公約;
(ii) 擄拐兒童及保護兒童公約;
(iii) 照顧兒童公約。
有關公約的詳細資料和解釋,可瀏覽海牙國際私法會議的官方網頁:www.hcch.net
此外,鄺律師亦在2011年10月28日與菲律賓綜合律師公會的董事會會面,就香港的公證制度提供資訊。
2011年10月18日,我行薛建平律師出席香港貿易發展局專業服務諮詢委員會第36次會議,就眾多有關香港各專業範疇的議題,與其他專業人士及政府代表交換意見。
2011年8月29日,我行鄺志強律師(資深合夥人)與蔡小玲律師(合夥人)訪問青島市,出席香港律師會及香港貿發局合辦的「香港法律服務華北研討會暨諮詢會」,共有逾150名當地及外資企業代表參與。鄺律師於會上主持演講,題為「中國企業在國內外營商的知識產權問題和策略(商標、業務名稱、產品設計、知識產權的收購和技術轉移)」。
2011年8月22 – 23日,薛建平律師出任檢控員,代表香港律師會進行為期兩日的紀律聆訊。聆訊有關《香港事務律師專業操守指引》第6.04條中,事務律師須及時回復律師會的查詢的責任。薛律師在論據中援引了「既判原則」及「不自證己罪特權原則」。
2011 年 7 月,國內的君合律師事務所、法國勵法律師事務所(Lefèvre Pelletier & assoicés)及義大利凱明迪律師事務所(Chiomenti Studio Legale)的合夥人和律師分別到訪我行。我行資深合夥人薛建平律師及鄺志強律師偕同一眾合夥人熱情接待。會面期間,各方分別介紹了彼此的業務情況,並就法律服務及合作交換意見。
中國司法部於2011年5月24日在京舉行三十周年慶典,我行薛建平律師與蕭詠儀律師連同其他60多位中國委托公證人應邀出席。薛律師與蕭律師在人民大會堂獲授連續委託證書,其後參與了由司法部長吳愛英女士及國務委員劉延東女士主持的討論。
我行資深合夥人薛建平律師於2010年7月6日出席在上海舉行的「香港法律服務論壇」,並就「國際投資及企業並購的法律問題」一題發表演講。該論壇由香港大律師公會、香港律師會、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國際商會國際仲裁院亞洲事務辦公室及香港貿易發展局合辦。論壇探討有關國際貿易、企業融資和管治,以及爭議解決等事宜。
我行資深合夥人鄺志強律師代表亞洲專利代理人協會(APAA),出席於波士頓舉行的國際商標協會會議,會見國際商標協會(INTA)的現任及候任主席。鄺律師亦代表亞洲專利代理人協會,出席國際保護知識產權協會(AIPPI)召開的第九屆非政府組織協調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