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一宗被形容为「香港史上最大贪污案」的案件中,我行薛建平律师(高级合伙人)、陈维良律师(合伙人)、黄旭中律师(高级律师)、黄隽轩律师(律师)及三位见习律师邓晞文、吴家宝、曾乐灵组成诉讼团队,代表五名被告人当中一位。该案的第一被告人为于2005年6月30日至2007年6月30日期间出任香港政务司司长的许仕仁先生(非我行客户)。审讯已于2014年5月8日在香港高等法院展开,而首两星期均用于处理审前申请。案件的陪审团原已在5月26日选出,不过却在5月28日被下令解散。新的九人陪审团预料将于2014年6月4日选出。
我行合伙人梁秉钊律师和黄永胜律师领导何翘楚律师、毛倩倩律师和见习律师彭雪颖小姐代表一名客户处理一宗涉及一间英属维尔京群岛投资控股公司和中国国内一个大型酒店项目的股东纠纷。我行与英国御用大律师及英属维尔京群岛律师合作无间,成功就申索人提出的中期接管济助和广泛禁制令申请提出反对,使申索人的申请被驳回。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庭并在二月中判定申索人须承担因申请失败而招致的诉讼费。
我行合伙人陈维良律师(20年)、高级律师郑启昌先生(10年)、业权转让及产业继承部主管梁荣辉先生(25年)、中国事务组主任罗兆创先生(25年)及秘书程咏芳小姐(10年)在2013年12月23日获我行高级合伙人颁发长期服务证书及奖项。
请见颁奖仪式上的合照。
由香港特区政府、香港贸易发展局及香港设计中心携手举办的第三届亚洲知识产权营商论坛于2013年12月5日及6日在香港成功举行。论坛吸引全球各地共1,800名人士参与,当中包括知识产权拥有人、买家及卖家、从事研发的专业人士、金融及法律中介公司、工业协会及专责知识产权贸易方面的设计与科技从业员。参与人士在交流及分享会上就不同议题交换意见。
邝志强律师在题目为「专利蟑螂与知识产权欺凌」的分组专题讨论中担任主持人。该分组专题讨论的主题围绕知识产权权利的运用、滥用及如何达致适当的平衡,共有逾300名人士参与,座无虚席。
在论坛举行之前及期间,邝律师以亚洲专利代理人协会会长及香港政府知识产权贸易工作小组辖下仲裁与调解分组召集人的身份,接受欧洲及亚洲多份著名知识产权杂志的访问。
在是次论坛前,第六十二届亚洲专利代理人协会会员大员亦已于2013年10月19日至22日在河内圆满举行。这亦是邝律师首次以协会会长的身份主持会议。会议共有逾1,600名会员及观察员出席,这些人士都是私人执业的知识产权从业员,来自70个遍布亚洲及其他地方的司法管辖区。
2013年11月26日,我行陶冶律师应香港贸易发展局邀请,在其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经济技术合作局和工商业联合会合办的“银川—香港金融服务合作交流会”上,为银川市的企业家和政府官员作了题为《法律视角谈内地企业在港上市》的讲演。讲演概述了内地民营企业赴港上市需要注意的主要问题以及相关政策的最新情况。我行西安代表处的马强律师也出席了交流会。
随后,马律师和陶律师由香港贸发局和银川市政府机构的人员陪同,拜访了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并与企业负责人和企业所在地宁夏灵武市的官员进行了座谈。
资深合伙人邝志强律师在2013年10月8日以香港政府知识产权贸易工作小组辖下知识产权仲裁与调解分组召集人的身份,主持专家小组圆桌会议。会议主题围绕如何进一步推广在香港进行知识产权的仲裁与调解,从而加强香港作为知识产权贸易中心的优势。参与会议的人士包括工作小组成员,香港律师会、香港大律师公会、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香港仲裁中心)、香港仲裁司学会、英国特许仲裁学会(东亚分会)、香港调解资历评审协会有限公司及香港和解中心的领导及资深会员,以及由律政司、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和知识产权署派出的代表。
与会者在会议中提出了很多具建设性的建议,该些建议将会纳入11月向知识产权贸易工作小组呈交的分组报告内。
资深合伙人邝志强律师在2013年3月获委任为知识产权贸易工作小组成员。该工作小组(由香港政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领导)的职权范围为(a)就研究推广香港作为知识产权贸易中心的整体策略提供意见;及(b)探索可行的政策及其他支援措施推动香港的知识产权贸易。
邝律师获邀以小组辖下知识产权的仲裁与调解分组召集人的身份,在2013年9月18日于政府的「推广香港作为知识产权贸易中心」简报会上就「知识产权的仲裁与调解」进行演讲。
演讲的投影片简报可经以下连结于商务及经济发展局网站上浏览:
(d)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309/18/P201309180573_photo_1058649.htm
简报完结后,与会者进行了热烈讨论。邝律师将于2013年10月8日为有关的专业团体给予进一步简报。
邝志强律师以亚洲专利代理人协会会长的身份,在9月4日于芬兰赫尔辛基出席第五届全球知识产权峰会(由多国的知识产权从业员协会组成的网络),并于9月5日至8日出席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论坛及执行委员会会议。目前,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约有9,000名会员,遍布逾100个国家。协会辖下有64个全国性组织,成员包括律师、专利及商标代理人/律师、工业团体代表,以及法官、学者、科学家及工程师。
会议就多个焦点议题进行讨论,包括(a)专利法一体化;(b)律师行付款问题;(c)客户/代理人间通讯的保密特权及(d)欧洲知识产权的最新发展(单一专利及统一专利法庭机制)。
2013年7月19日,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向宏律师及该所刘松孺律师到访我行,与我行高级合伙人薛建平律师和邝志强律师会谈;我行陶冶律师列席了会议。薛律师和邝律师与来宾就深圳前海地区的发展前景坦率交换了意见。
我行为利福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意见,成功在该公司向上市(复核)委员会提出的复核申请中,推翻上市委员会早前拒绝该公司上市申请的决定。
我行在利福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利福地产的建议分拆及利福地产拟于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独立上市事宜上,担任其等的法律顾问。利福地产主要从事物业发展及物业投资。上市委员会在2013年6月的上市聆讯中拒绝了利福地产的上市申请。利福地产就上市委员会的决定提出复核申请,并在2013年7月10日获上市(复核)委员会进行复核聆讯。上市(复核)委员会决定推翻上市委员会的决定,并容许利福地产就若干条件能满足上市科的情况下继续进行其上市申请(请见随附由利福国际于2013年7月12日发出的公告)。我行的团队由高级合伙人薛建平律师及企业商务部合伙人黄永胜律师领导,其他成员包括高级律师黎天麟及黄雪凝律师,以及见习律师毛倩倩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