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行代表新鴻基地產處理海璇發展項目第1B期「海璇」的住宅單位銷售事宜。「海璇」一共提供355個住宅單位,當中約71個由本行負責處理。項目由本行合夥人蔡小玲律師領導,負責協助的包括黃琦雅高級律師、陳榮林律師及本行一眾資深物業轉讓文員。
本行代表新鴻基地產處理海璇發展項目第1B期「海璇」的住宅單位銷售事宜。「海璇」一共提供355個住宅單位,當中約71個由本行負責處理。項目由本行合夥人蔡小玲律師領導,負責協助的包括黃琦雅高級律師、陳榮林律師及本行一眾資深物業轉讓文員。
本行資深合夥人薛建平律師獲委任為香港紅十字會管治提名及發展委員會成員,任期由2018年7月1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
Mind Blue Consultant Group於2018年5月23日假座香港柏寧鉑爾曼酒店舉辦中國企業家聚會,本行資深合夥人鄺志強律師受邀於聚會上演講。鄺律師為會眾講解香港主板及創業板上市要求,以及有關以下方面的最新發展:(1)採用不同投票權架構的創新產業公司的第一上市;(2)尚未錄得收入的生物科技公司的第一上市;及(3)創新產業公司(不論是否採用不同投票權架構,並包括來自大中華地區的公司)於主板作第二上市。
鄺律師使用的PowerPoint投影片(僅提供中文版)可按以下連結瀏覽:
會眾在演講後就此進行了熱烈的討論。
本行資深合夥人鄺志強律師受香港政府律政司邀請,於2018年5月15日以評估式調解特別委員會副主席的身份在律政中心發表演說,主題有關「娛樂行業的知識產權糾紛調解」。
如何以調解解決娛樂行業的相關糾紛研討會由律政司舉辦,為調解周的特別主題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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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顧問蕭詠儀律師亦受邀在緊隨鄺律師演說後舉行的環節中擔任主持人。鄺美雲女士(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張德熙博士(金銀業貿易場理事長)及陳樹幟先生(香港電影工作者總會電影專業培訓課程執行總監)均作為專家小組成員參與活動。
該活動座無虛席,行內相關人士及專家踴躍出席。
律政司在2018年5月18日假座香港會議展覽中心舉行調解研究會,本行資深合夥人鄺志強律師在當中的「調解於香港的近期發展:道歉條例、評估式調解及第三者資助的仲裁及調解」座談會討論中,擔任主持人。該座談會的重量級成員有西澳大利亞大學Robyn Carroll教授、申訴專員劉燕卿太平紳士、前紐西蘭高等法院法官Robert Fisher御用大律師、姚定國教授及國際仲裁員甘婉玲。
該等最新發展進一步鞏固香港的基礎架構,使香港能在亞洲地區及一帶一路倡議下更大規劃的環境中充當糾紛排解中心的角色。有關公平競爭環境、司法公義的取得及促進和解的根本問題對貿易及商業界別尤為重要,該等事宜亦得到充分討論。鄺律師的環節緊隨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女士的主旨發言進行。該活動由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副庭長林文瀚法官發表閉幕詞作結。
本行近日成功獲得香港高等法院的判決,裁定本行客戶勝訴。該案件涉及就一間香港上市公司的上市事宜而訂立的協議及若干上市前和上市後責任的履行情況。案件最終結果為本行成功協助本行客戶在經審訊後就總額為港幣3500萬元的貸款申索作出抗辯,並向該上市公司前任主席兼控股股東反申索合共逾港幣5100萬元,另加利息及訟費。
涉案法律程序已持續將近5年,並涉及多項於長達15年以前所發生事件的事實爭議。儘管涉案協議乃於2003年以口頭形式訂立,而且眾多應可作證明之用的文件已無法獲取,本行客戶仍成功獲判全數申索。訴訟對方提出12項質疑論點(亦包括多項最終在審訊完結前遭放棄的其他論點)以反駁本行客戶的案情及證據,但全部均被原審法官駁回。
該案的審訊亦涉及若干有趣的爭論,例如,海外法院已就有關方的相同事實爭議作出事實裁斷後涉及的濫用法院程序的問題、於最後一刻方提出要求批准以視頻聯繫方式提交證據的申請、對方尋求使用的文件證物之真實性及在法庭程序中使用偽造文件的投訴。
是次訴訟由本行高級律師何翹楚律師負責處理,並協助本行資深合夥人薛建平律師及本行訴訟部合夥人梁秉釗律師主理。
本行代表觀塘一座工業大廈的多數份數業主(約84%),近日在土地審裁處展開法律程序,尋求土地審裁處根據《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條例》(第545章)頒令以公開拍賣方式售賣該大廈所有不可分割份數以作重建。本行亦協助客戶處理其與少數份數業主之間的訴訟前洽商,並在過程中與估值專家、結構工程師及建築測量師合作,處理該條例訂明的所有相關法律規定。
該大廈的重建價值估計逾港幣17億元。
本案由訴訟部合夥人梁秉釗律師處理,並由訴訟部律師張永祺律師及見習律師周希翹小姐協助。
本行訴訟部合夥人梁秉釗律師近日前往英屬處女群島,協助本行客戶向英屬處女群島法庭申請對聯合清盤人作出妥為進行清盤程序的指令。本案涉及英屬處女群島公司僅作為全資附屬公司控股工具的典型情況,而有關全資附屬公司則進一步間接持有於香港經營主要業務的香港公司股份。
儘管相隔時差達12小時,本行團隊與英屬處女群島當地律師及英國御用大律師在是次跨境訴訟中合作無間,務求全力協助客戶處理於英屬處女群島及香港產生的爭議。
本行就一宗英屬處女群島法庭訴訟的審訊為一名客戶、英屬處女群島律師及英國御用大律師提供支援及協助,該審訊於2017年11月至2018年2月期間進行,為期23天,涉及一個位於中國的白金五星級酒店項目的股東之間的糾紛。
本行法律團隊,包括本行訴訟部合夥人梁秉釗律師及訴訟部高級律師何翹楚律師特意就本案前往英屬處女群島、聖露西亞(受颶風艾爾瑪影響,英屬處女群島法庭當時臨時遷至聖露西亞)及倫敦,與位於香港、英屬處女群島、英國及聖露西亞的法律團隊協力合作,務求為本行客戶爭取最大利益。
於一宗醫務委員會紀律研訊中,本行為一名醫生成功抗辯,兩項專業失德控罪最終被裁定不成立。
該醫生被指未有適當地向投訴人解釋一盒乳霜的性質,及在該盒乳霜上提供適當標籤。此乃香港首次有醫生因處方非藥物(就本案而言為該盒乳霜)而被指控專業失德。本行就醫務委員會《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是否適用於非藥物,提出深入的法律爭議觀點,藉此挑戰該等史無前例的控罪。另外,該醫生抗辯指該盒乳霜並非由他處方予投訴人,令本案涉及互相抵觸的事實爭議,在醫務委員會紀律研訊中亦屬罕見。醫務委員會接納辯方的陳詞,即醫務委員會《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第9段並不適用於非藥物,而律政人員亦未能證明涉案該盒乳霜事實上是由該醫生處方,因此裁定針對該醫生的兩項控罪不成立。
本案所有控罪被裁定不成立,實為驕人成果,尤其是考慮到醫務委員會紀律程序的定罪率極高(2005年至2015年平均定罪率為93%)。本案由訴訟部合夥人梁秉釗律師處理,並由訴訟部律師廖柏匡律師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