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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023
团队
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仲裁中取得胜仗

继2021年9月仲裁庭就责任问题作出有利裁决后,我们最近为同一名内地客户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一次仲裁中取得第二场胜仗,就救济及讼费问题取得了针对几名英属处女群岛及中国内地的被申请人的有利裁决。

仲裁庭早前作出了对我方客户有利的裁决,裁定主债务人未有就目标股份以回购金约10,000,000 美元赎回,而一名担保人则对其违约须承担连带责任。仲裁庭获邀就强制履行令就此事宜是否适当的救济。仲裁双方就目标股份是否有足够的「市场需求」或「活跃市场」、金钱赔偿是否足以弥补我方客户、强制履行令的具体可行性及「延迟履行违约金」是否有效等议题进行了全面的辩论。仲裁庭最终认同我方近乎所有的论点和裁定强制履行令是适当的救济,并且采纳了由本行所建议的强制履行命令执行方案。仲裁庭亦因此给予我方所希望得到的救济,被申请人须支付有关的回购款、延迟履行违约金及本行客户的讼费。

本案件由本行诉讼部合伙人梁秉钊律师主理,并由诉讼部苏子杰律师提供协助。是次仲裁以中文及普通话进行,并就部份于内地的证人的作供运用了遥距聆讯设施。如同许多其他的跨境仲裁和诉讼,我们与内地客户团队及内地律师合作无间。

法律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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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财富、信托及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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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023
团队
廖柏匡律师为万通保险进行讲座

本行廖柏匡律师受邀为万通保险国际有限公司 (YF Life) 之持牌专业人士,以「如何预备最后一程:遗嘱与持久授权书规划」为题进行讲座。

 

持久授权书容许在具保障的方式使用资产,协助经历精神无行为能力如严重失智症及老年综合症期间的难关。另一边厢,遗嘱反映立遗嘱人就遗产继承方面的设计与优次。从私人财富管理角度,两份文书皆属必要。

 

本行提供一系列有关私人财富管理之服务。除遗嘱与持久授权书外,本行信托事务部处理无争议之遗产承办申请,以及有关信托及税务之事宜。至于产业继承,可通过本行业权转让及产业继承部协助。本行争议解决部在具争议之遗产承办申请、管理人行为失实之争议,以及保障受益人权利之行动,皆有丰富经验。顺带一提,本行亦曾代表或提供意见予具领导地位的保险公司及家族办公室。最重要的是,本行致力与公司及个人客户建立长远关系,在各人生阶段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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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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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23
团队
萧咏仪律师获委任为内地法院调解员

恭贺本行顾问律师萧咏仪太平绅士,获委任为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东莞中院」)特邀调解员。

东莞中院委任十四名调解员,就涉台港澳地区之纠纷提供专业服务。在2023年5月16日由东莞中院举办的座谈会中,萧律师分享其在跨区纠纷中的经验,基于各区适用法律及程序不一,诉讼流程冗长,用调解来修复当事人的关系更为高效。

十四名特邀调解员在法律、商业仲裁、商业调解及商业运作各有专业,其中萧律师表达众人以专业及经验在内地城市推广调解的使命。

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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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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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23
团队
萧咏仪律师于印度举行的首届 APCAM高峰会担任讲员

本行萧咏仪律师太平绅士于亚太仲裁与调解中心 (APCAM) 在2023年5月6及7日于印度新德里举行的首届高峰会担任讲员。

高峰会探讨亚太地区在全球替代争议解决的环境中的定位,以专业协作完善增长,并增强文化及社会多样性。在印度最高法院法官主持的座谈会中,萧律师联同来自印度、南韩、马来西亚及香港的与会者分享「在替代争议解决中达致性别平等」。在此连结至高峰会讲员名单连同照片

APCAM 由 9 个亚太地区之替代争议解决机构组成,其中萧律师获委任为联席副主席。在一众普通法律师之间,萧律师致力推广香港在一国两制下,经「一带一路」倡议及大湾区,让国际连接内地机遇的重要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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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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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23
团队
本行代表高等法院刑事审理中的被告

本行代表HCCC 51/2022案中的其中三名被告,这些被告是一家已被法院颁令清盘的香港上市公司的附属公司。它们被控 (i) 串谋刊印、发布、出售、要约出售、分发、展示和/或复制煽动刊物,以及 (ii) 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

此案已排期由原讼法庭的三名法官审理。

本行的团队由本行的合伙人谭伟才律师带领,并由张永祺律师、苏子杰律师及见习律师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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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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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023
团队
本行已获聘于香港社会服务联会

本行已获聘于香港社会服务联会,为其社会公房项目提供为期一年的法律服务。本行为此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的团队成员包括:本行高级合伙人薛建平律师、合伙人何翘楚律师、助理律师李宗瀚律师及多位见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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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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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023
银行争议上诉得直

本所代表第二被告(上诉人)进行民事上诉(上海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李友德及另一人 CACV576/2021)。

 

在区域法院,银行以抵押权人身份就上诉人及其前夫的前婚姻居所之管有权进行申索,该居所以前夫个人名义拥有,并抵押给银行。区域法院作出有利于银行的判决,而撤销上诉人就该物业作出实益拥有权声明的申请。

 

上诉法庭判决本行被告上诉得直,理由如下:

 

(1) 法官不应就我行客户是否拥有该物业的实益权益问题作出简易裁决,而应裁定她已就该问题提出足够的证据并须就此进行审讯;及

(2) 法官错误地裁定,即使我行客户对该物业拥有实益权益,因此有权赎回按揭,但鉴于我们的客户无权要求前夫的破产受托人将赎回权转让给她,案件的结果也将无可避免地相同,并且我行客户未能证明她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来赎回抵押贷款。

 

本案的团队由本行合伙人谭伟才律师带领,并由本行高级律师黄楚盈女士及见习律师叶沅程小姐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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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23
本行代表慈善机构

本行代表慈善机构共享基金会。该基金会积极致力在东南亚的柬埔寨、老挝和非洲的吉布提等地区提供医疗及公共卫生人道援助。本行协助该基金会有效遵守该基金会的相关规定及相关法律规定,并在吉布提注册非政府组织等事项提供协助。

本行亦协助共享基金会实施、发展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相关策略。根据该等知识产权策略,本行已为共享基金会于中国内地注册了共享基金会标志图形设计的版权,亦于香港、中国内地、柬埔寨、老挝和吉布提为该基金会成功注册了一系列商标。

本案由本行高级合伙人薛建平律师主责,并由本行钟慧贤律师、李嘉律师、及见习律师张晓敏小姐和洪雅玲小姐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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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23
本行在诽谤诉讼中代表梁振英先生

本行代表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先生,于高院民事诉讼2018年第1993号一案中起诉钟剑华先生诽谤(下称「第一被告人」) (下称「该诉讼」)。

经磋商后,本行客户接受第一被告人的提议就该诉讼达成和解协议。第一被告人同意向本行客户支付一笔共港币十万元的和解金及于自己的社交媒体平台刊登澄清启事。前述的澄清启事已由第一被告人于2023年3月5日刊登,并可于以下下载。在本行客户及第一被告人的同意下,针对第一被告人的该诉讼已于2023年3月8日中止。

本行的高级合伙人薛建平律师及诉讼部合伙人陈维良律师主责此案,并由苏子杰律师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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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23
诽谤诉讼的审前复核聆讯

本行代表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先生,出席于高院民事诉讼2018年第1993号起诉营运立场新闻的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 operating(下称「立场新闻」)诽谤一案中(下称「该诉讼」) 的审前复核聆讯。

于前述聆讯中,欧阳桂如法官留意到有关的事实情况,包括:

  1. 与第一被告人钟剑华先生于该诉讼的事宜已解决; 
  2. 立场新闻于2021年12月29日停止运作;
  3. 立场新闻于其注册地址未见有运作;
  4. 立场新闻于该诉讼记录上没有法律代表或获授权的董事代表; 
  5. 立场新闻于2022年7月起没有出席任何聆讯;
  6. 立场新闻的董事均为已辞职或遭通缉;
  7. 有关的文章已被撤回及不再在公众流传。

有见及此,欧阳桂如法官认为将该诉讼永久终止并给予无讼费命令为适合及合理,并下达有关的命令。原定于2023年8月7日开始的15天审讯已被撤销。

本行的高级合伙人薛建平律师及诉讼部合伙人陈维良律师主责此案,并由苏子杰律师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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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23
团队
长期服务奖2022

本行衷心恭贺本年度长期服务奖得主如下:

合伙人谭伟才先生(服务35年)

高级律师李东权先生(服务30年)

  

以上得主的经验与卓越服务,实在是本行的宝贵资产,值得表扬。颁奖当日的照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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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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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22
成功反对支付陪审团保证金的限期延后

本行代表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先生,于高院民事诉讼2018年第1993号一案中成功反对本案第一被告人钟剑华先生(下称「第一被告人」)所提出的申请。

法庭之前已命令本案将设有陪审团审理,而第一被告人作为申请陪审团一方则需按《陪审团条例》(第3章),于2021年2月1日前支付陪审团保证金。然而,第一被告人于2022年7月7日以传票方式向法庭申请,希望能将支付陪审团保证金的限期延后。欧阳桂如法官于2022年12月23日颁下判词,其判词的重点如下:

  1. 根据《陪审团条例》第15条,申请陪审团一方需在指定时间支付陪审团保证金,否则法庭须在无陪审团的情况下聆讯有关诉讼。在这情况下,如果再有陪审团审讯或是延迟支付陪审团保证金的申请,则是由法庭重新再考虑。
  1. 法庭认为第一被告人律师所提到的不慎导致出现延误的说法,并未能提供足够的解释说服法庭同意延迟支付陪审团保证金的限期或命令有陪审团审讯。
  1. 法庭在衡量各项因素后,认为目前第二被告人没有法律代表协助法庭及陪审团的情况,属重大的情况变更,足以说服法庭不命令本案设有陪审团审理。

欧阳桂如法官颁令驳回第一被告人的申请,并命令第一被告人支付本行客户的讼费,而本案的审讯将改由法官审理,不设陪审团。

本行的高级合伙人薛建平律师及诉讼部合伙人陈维良律师主责此案,并由苏子杰律师提供协助。

文件连结及下载

欧阳桂如法官于2022年12月23日的判词

https://legalref.judiciary.hk/lrs/common/search/search_result_detail_frame.jsp?DIS=149564&QS=%2B&TP=J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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