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动态

分类
部门
公告
成就
法律代表
法律研讨
活动
中国事务
企业商务
争议解决
知识产权与科技
公证人及中国委托公证人
私人财富、信托及继承
房地产
清除全部
未找到结果。
公告
|
|
10/2019
团队
本行两位见习律师获认许为高等法院的律师

本行欣然宣布,本行见习律师于2019年10月12日获认许为高等法院的律师。罗丽萍小姐及林乐怡小姐将于本行担任律师,分别地加入纠纷调解部及企业商务部。

法律研讨
|
知识产权与科技
|
08/2019
团队
邝志强律师向初创企业发表演讲

本行高级合伙人邝志强律师获恒生银行邀请,于2019年8月7日在香港科学园中庭长廊向初创企业发表演讲,本行的胡卓彦律师及陈阳芷小姐亦有随行。演讲的题目为「知识产权与初创 (创科) 企业」。

该活动向约120名的参与者提供有关知识产权各重要课题的解说(包括商标、专利、外观设计、版权、拓朴图、商誉、商业秘密、植物品种及域名)。演讲末段以实用提示作结,内容关于加快保障发明的措施及预期首轮投资者会提出的尽职调查问题。

法律代表
|
争议解决
|
08/2019
为一宗网上侵权申索代表Looop Media Limited

“本行近日为一宗网上侵权申索代表Looop Media Limited (圈传媒有限公司) 。该申索涉及侵权人于Facebook创建了一个伪冒网页,当中采用了本行客户的注册商标及一项版权作品。该伪冒网页误导Facebook用户相信本行客户已改变其立场,由支持良好的管治及法治变成不支持良好管治。本行已成功促使Facebook迅速移除该伪冒网页,以免本行客户遭受进一步的攻击、损害及不利影响。

本案件由本行高级合伙人薛建平律师主理,并由钟慧贤律师及胡卓彦律师提供协助。”

法律代表
|
争议解决
|
07/2019
团队
驳回上诉人针对判决而提起的上诉

本行成功取得上诉法庭就案件所作出的判决(CACV 399/2018 [2019] HKCA 814),驳回上诉人针对原讼法庭判决而提起的上诉,该上诉涉及呈请人对本行客户(在HCMC 8/2016一案的法律程序中作为介入人)提出的申索(有关呈请人根据《婚姻法律程序与财产条例》(香港法例第192章)第17条提出的申请)。对本行客户提出的申索总额约为港币3,900万元。

本案由本行合伙人陈维良律师主理,并由本行诉讼部团队及苏子杰见习律师提供协助。

公告
|
|
06/2019
团队
本行再度列入市区重建局的法律顾问名册

本行欣然宣布,本行已获再度列入市区重建局的法律顾问名册,成为其外聘律师行。

公告
|
|
06/2019
团队
本行获委任为竞争事务委员会外聘律师团

本行欣然宣布,本行已获委任为竞争事务委员会外聘律师团。

法律代表
|
争议解决
|
06/2019
团队
代表一名债权人成功抵抗反对

本行近日代表一名债权人,成功抵抗来自破产管理署署长及前任共同及个别清盘人的反对,为本行客户就其申请取得高等法院的法庭命令,以解除破产管理署署长早前于HCCW 118/2018一案中,根据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就一间香港上市公司「区块链集团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364) 所寻求及取得之规管令。


基于上述的规管令,本行客户及该公司的多数债权人(包括超过150名该公司的债权证持有人)被不合理地剥夺参与首次债权人大会及提名清盘人的机会,因此本行客户的申请得到上述该公司的多数债权人支持。凭借本行于2019年6月4日所取得之法庭命令,本行客户及该公司的多数债权人现能够表达其意愿及提名,并以来自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的清盘人取代早前于规管令下任命的共同及个别清盘人。


本案件由本行诉讼部合伙人梁秉钊律师主理,并由张永祺律师及苏子杰见习律师提供协助。

法律代表
|
争议解决
|
05/2019
代表刘銮雄先生撤回/中止寻求司法复核许可申请

于2019年5月29日,本行代表刘銮雄先生发出了一份声明,表示本行已于当日代表刘先生启动撤回/中止刘先生于2019年4月1日于HCAL875/2019案作出的寻求司法复核许可申请(「该项申请」)。该项申请与《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法例(修订)条例草案》有关。声明之副本附载如下。

法律代表
|
争议解决
|
05/2019
接纳伦敦御用大律师加入代表刘銮雄先生的香港法律团队

尽管香港大律师公会及律政司司长提出反对,本行诉讼团队成功取得高等法院法官的批准,接纳一位蜚声国际的伦敦御用大律师彭力克勋爵加入代表本行客户刘銮雄先生的香港法律团队,以寻求司法复核申请的许可(「该项申请」),该项申请与《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法例(修订)条例草案》有关。

是次批准为法院首次接纳伦敦御用大律师在司法复核程序的许可申请阶段加入诉讼团队,实属史无前例。

该项申请订于2019年6月21日进行聆讯,其涉及重大的公共法律争议,包括公民在基本法及香港人权法案下的宪法权利保障。

该项申请由本行的诉讼团队处理,包括由高级合伙人薛建平律师及合伙人梁秉钊律师领导,及何翘楚律师(高级律师)、黄楚盈律师、三位见习律师郑紫妍小姐、陈嘉欣小姐及庄卓男先生以及其他专业人员(包括本行翻译员梁安淇小姐)提供协助。

法律研讨
|
知识产权与科技
|
04/2019
团队
邝志强律师在香港大学「知识产权保管者:分享会」上发表演讲

为庆祝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成立50周年,香港大学举办了一系列校友讲座。高级合伙人邝志强律师应邀于2019年4月4日在「知识产权保管者:分享会」上发表演讲。

邝律师当晚给予到场者他的职业生平掠影,简述了他作为知识产权律师和作为亚洲专利律师协会(APAA)的国际总裁的经历,以及作为提出《2017年仲裁(修订)条例》的法律改革者(该条例进一步加强了香港知识产权纠纷仲裁的基础架构,并推动香港作为国际知识产权另类纠纷排解的枢纽)。他表达了他认为香港的独特条件给予香港额外的优势,成为首选的知识产权仲裁地点,并就年轻律师可如何在知识产权纠纷排解方面执业及发展提出建议。

当晚出席讲者包括廖长城资深大律师(前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非官守议员)、张锦辉先生(前知识产权署署长)、汤达熙律师(乔立本廖依敏律师行的管理合伙人)、黄锦山律师(香港律师会知识产权委员会主席)和李雪菁女士(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副院长兼法律系副教授)。

分享会的出席者包括法律学院学生、校友和贵宾。会前设有简单招待会,而会后也随之晚宴。

法律代表
|
争议解决
|
04/2019
代表刘銮雄先生寻求司法复核申请的许可

于2019年4月1日,本行代表刘銮雄先生发出了一份声明,表示本行已于当日向香港高等法院作出申请,寻求司法复核申请的许可(「该项申请」)。该项申请与《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法例(修订)条例草案》有关。声明之副本附载如下。该项申请由本行的诉讼律师团队处理,包括由高级合伙人薛建平律师及合伙人梁秉钊律师领导,及何翘楚律师(高级律师)、黄楚盈律师、三位见习律师郑紫妍小姐、陈嘉欣小姐及庄卓男先生以及其他专业人员(包括本行翻译员梁安淇小姐)提供协助。该项申请订于2019年6月21日进行聆讯。

法律研讨
|
企业商务
|
03/2019
团队
邝志强律师参加「鹰眼投融资对接峰会」

资深合伙人邝志强律师应北京明德MIND集团邀请参加其在北京望京凯悦大酒店举办的年度活动「鹰眼投融资对接峰会」,参加者超过1,000人,包括多间内地民营企业。该活动在2019年3月28日及29日举行,为期2天,期间准备首次公开招股和融资的公司进行了路演。其中多间公司(分别来自食品、农业、能源、环保和其他重工业等多个行业)都是拥有高知识产权含量及/或在其特定的业务领域占据战畧地位。邝律师受邀进行访谈,内容有关内地公司在海外开展业务时应注意的事项,尤其是知识产权方面的事宜。

Thank you! Your submission has been received!
Oops! Something went wrong while submitting the form.